原名「伊斯兰 ISLAM」是世人所共知的名称。意义是「平,和」,「服从」, 信奉它的人称为「穆士林 MUSLIM」。 伊斯兰教有《古兰经》一部, 全三十册, 是造物主 (安拉) 降示给至圣穆罕默德的天经, 命他拿这部天经来教化世人。
伊斯兰的解义是「平,和」, 凡事先要「平」, 然后自然就能「和」。 试看世界虽然呼吁「和平」了许久, 而始终不能实现「和平」, 或者表面上看来似是「和平」, 其实内里并不「和平」, 互相猜嫉, 各寻罅隙, 战乱待机爆发, 这都是根本不「平」的缘故。语云:「不平则鸣」, 既是不「平」, 那里能「和」呢? 所以伊斯兰教主张先要「平」。因为凡事彼此平等, 便可以「公公平平」地彼此互相往还。俗云: 「若要公道 ,可以颠倒」。直向可以对人, 倒向可以对己, 彼此无分, 自然便「和」睦相融了, 这便是「平和」。《古兰经》第五章第三节云: 「今日我为你们完成圣道, 备降幸福 , 且决定把你这个平和之道作为宗教 ──伊斯兰」。
伊斯兰的第二个解义是「服从」。《古兰经》第四章第五十九节说: 「信道的人们呀! 你们应当服从造物主( 安拉 ), 服从天使(主的使者), 服从你们中主事的人( 如一国的政府, 羣衆的领袖, 家庭中的家长), 倘若你们为着一件事情解决不了, 你们应当归向安拉和天使(求解决), 如果你们确信安拉和末日的话(便应当如此), 这对于你们是碑益更多, 结果更美的。」
伊斯兰教教人第一要服从造物主(安拉), 心里常存有主; 主是明察我们内外的。 有了这种信德, 在心术上自然便不致有阴险曲折的恶念了, 在行动上也不致有越轨枉法的行为了。《古兰经》第二章第二五七节说: 「安拉喜与信士们为知己, 教他们从黑暗中走向光明之路…...」 我们祇要服从安拉的指示, 便可以走向光明之路; 《古兰经》是主降的天经, 服从《古兰经》便是服从造物主了。第二要服从天使(主的使者, 通称圣人, 即是一个时代的圣人)。圣人也是人, 但是他们受了主的选拔, 以领导人羣走向主的正道为使命。关于人们做人之道, 以及日常生活, 起居饮食等等都有正确的指示。我们服从天使, 便不致误入歧途。世界有史以来, 最初的一位天使便是人类始祖阿丹(或译亚当), 最后的一位天使便是穆罕默德; 在他以后, 再没有天使, 所以称他为末世的封印至圣。第三服从你们中主事的人(如一国的政府, 羣衆的领袖, 家庭中的家长), 纵使他们的信仰与你们不同, 你们也要服从他们的。《古兰经》告诉我们除非受到不合情理的苛刻外, 绝不许人冒犯上辈。所以伊斯兰教徒处在任何国家, 任何地方, 都受到该国, 该地政府的特别保护和优待, 因为「穆士林」才是该国该地的真正义民。
主说: 「如果你们确信安拉和末日的话, 便应当如此。」反言之, 如果你们不信主, 不信有末日, 而你在这个世界里做犯法律、 损道德的事情, 假使你更侥幸地逃脱了世间的裁判, 但是你必不能逃脱造物主的严明审讯, 终须要受到处分的。我们穆士林有一句俗语说:「当心呀 ! 左右均有天仙记录我们的善恶的呀。」所以伊斯兰道德对于地方政府治理人民实有极大的辅助。
那末 , 「回教」或「回回教」这个名称又从何而来呢? 只有中国人才称伊斯兰教作「回回教」或「回教」。一离开中国国土, 便听不到这个名称了, 如果你在国际上说起 「回教」或「回回教」, 是没有人懂得的。原因是伊斯兰教在唐朝的时候, 由阿拉伯经过波斯(伊朗)传入中国的新疆, 新疆的维吾尔族人全部信奉了伊斯兰教; 后来伊斯兰教再由维吾尔族人传入中国内地。这宗教和中国的礼教, 有很多相同的地方: 如修、齐、治、平、等等, 伊斯兰教也是先以个人为单位的, 做人讲忠诚, 做事讲实际, 这些都很符合中国的国情; 此外, 他们不迷信鬼神邪说, 祇拜独一的造物主。所以他们传教不多年, 渐渐很多中国人信奉了伊斯兰教。当时, 中国人常把「维吾尔」读作 「回回」 (「回回」和「维吾尔」几个字, 用国语读起来, 是颇相类似的), 因此常把维吾尔人称作「回回」人。而新信奉伊斯兰教的中国人, 每遇到亲友问:「你们信奉的是什么教呀?」 他们便答:「回回人信的教。」或简称「回回」教, 为了避免重复起见, 再简称为「回教」。后来又经过许多信奉伊斯兰教的中国学者, 把「回」字添彩一些地加以注释: 甚么「回头是岸」, 「回心转意」, 「回味思良」等等。其实这「回回」二字只是一族的名称译音, 和伊斯兰的「平和」,「服从」真意, 实是风马牛不相及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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